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第26节
作者:林绵绵      更新:2023-01-10 00:29      字数:3343
  殷明以为他不喜欢说这种私事,比了个手势,“好,不说这个。继续点菜吧,韬哥,你们点好没?”
  盛韬随口应了,又低头问孟听雨,“是不是嗓子不舒服?”
  孟听雨刚才完全是下意识的举动。
  她只是希望停止那个无聊的话题。
  “有点儿。”孟听雨抬手摸了摸喉咙,“可能太干燥了吧。”
  盛韬点头,又扫了一眼餐单,起身,“那我去问问服务员这里有没有炖梨汤,没有的话我出去给你买一份,反正这边上菜也慢。”
  孟听雨赶忙抓住他的手,“不用了,喝点水就好。”
  盛韬却很坚持,“也没多远,很快的。”
  他拿起自己的羽绒服,对殷明他们说道:“我出去一趟。”
  殷明啧了一声,还嫌不够,吹声口哨,“韬哥真是二十四孝好男友啊。”他又看向孟听雨,虽然克制了些,却还是打趣问道,“学妹,你说是不是?”???
  孟听雨:“……”
  “我跟你一起去吧?”她也起身。
  盛韬摆手,温声道:“不了,外面冷,我马上就回。”
  徐朝宗冷眼旁观,修长的手指一下一下的敲着餐桌。这是他很不耐的表现之一。
  盛韬离开,孟听雨只好又坐了下来。她跟他们现在也不是很熟,只能摁亮手机打发时间,偶尔殷明要点菜加菜时询问她的口味,她会抬头回应一二。即便如此,也无法忽略徐朝宗的视线。
  他随意地靠着椅背,想起什么,从口袋里掏了几颗巧克力出来放在可以转动的餐桌圆盘上,再伸手去拨动圆盘,转向孟听雨那一边。
  孟听雨微微抬眸,瞥见了面前的几颗巧克力。
  她深吸一口气,显然已经在极力忍耐自己的情绪。
  今天来之前,她并没有刻意问盛韬都有哪些人在,但她觉得,她那天说的做的已经很明显,徐朝宗但凡长了点脑子他今天都不该出现在这里,就算出现了,他也不该做这些小动作。
  真让人忍无可忍。
  她收回视线,只当没看到。
  殷明还在研究菜单,王远博却注意到了这个细节,暗叹一声:这是要做什么呢?!
  总觉得今天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。
  盛韬应该很快会回来,肯定一眼就注意到圆盘上的巧克力……王远博只希望今天起码能吃一顿好饭,果断地,他伸手去转动圆盘,一把将那几颗巧克力抓在手心,冲徐朝宗点了下头,“老徐,谢了,你怎么知道我饿了?”
  徐朝宗:“……”
  孟听雨差点笑出声来。
  刚才的烦躁随着王远博这一举动一扫而空。
  徐朝宗:……知道个鬼。
  他是今天在公司茶水间看到了有这牌子的巧克力,想到她很爱吃才拿了几颗。他自己不爱吃这种零食。其实很长时间没有这样做了,当年恋爱时,他兼职的公司也会安排下午茶,如果有她喜欢吃的巧克力或者小零食,他都会拿一些塞进口袋,等见到她再给她。
  后来,逐渐没了这个习惯。
  是因为他有了足够多的钱,也没了那么多的时间,那时候想的是,如果有喜欢吃的东西,那她完全可以自己买。
  今天为什么又做这件事了呢?
  他也不太清楚,只是恰好看到了,恰好又想起来了。
  那在他重生前那么长的日子里,他难道在别处没有见过这个巧克力吗?当然见过的,但也许只是扫了一眼,并没有想起要给她拿,要给她买。
  徐朝宗想到的事,孟听雨自然也想得到。
  她扯了扯唇。
  女人真的很好哄,但凡那几年里,徐朝宗哪怕只是偶尔有这样温情的举动,可能她的爱意也会再延续一段时间吧。
  他现在的种种举动,只会让她有一种“你也不过如此”的感觉。
  你也不过如此。
  那些男人身上的劣根性,你也逃不过的。
  ……
  十来分钟后,盛韬提着一小碗打包的炖梨汤回来。
  他很细心地用纸巾擦了擦勺子才递给她,“尝尝,好像是才炖好的,烫一点喝会比较好。”
  孟听雨一手拿着汤匙,一手拢住散落的头发,轻尝一口,眼睛一亮,“好润好甜。”
  盛韬笑了声,他身后帮她拢了拢头发,声音里带了些宠溺,“你可能很少来这边,我在这附近住了好多年,这家是老字号,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,不过那时候老板是推着车卖的,我妈是老师,嗓子总不舒服,我爸经常给她买。”
  “难怪,很好喝的。”孟听雨小口小口的喝着。
  还剩半份她实在喝不下了。
  盛韬很自然地接过那一碗将剩下的半碗喝了个光。
  徐朝宗直愣愣地看着这一幕。
  等发现盛韬都做了什么后,他冷峻的面容染上了一层阴郁。
  这对盛韬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,他喝女朋友剩下的梨汤,这有什么?他们连更亲密的亲吻都有过那么多次。???
  徐朝宗的目光越过其他人,直直地看向孟听雨。
  孟听雨也抬起头来,与他视线相撞。
  他薄唇紧抿,一双眼眸里毫无温度。
  孟听雨伸手拿起杯子,白皙修长的手指竟与瓷白的杯盏相映生辉。她唇角带了些轻轻柔柔的笑意,很淡定地喝了一口热茶。
  第28章
  服务员推着餐车进来, 一道一道的上了热气腾腾的菜肴。
  盛韬并没有刻意想在室友们面前秀恩爱,但他跟孟听雨正是处于一段恋情最热烈的时期,很多小动作都是出于本心。
  这也是相处几个月来, 盛韬自发养成的习惯, 他习惯了给孟听雨夹菜, 甚至帮她挑出鱼肉里的鱼刺。
  他会拿纸巾帮她擦一下唇角,也会吃掉她不愿意吃的东西。
  这曾经也一度是徐朝宗的“专利”。
  比起徐朝宗而言,孟听雨算是相当挑食的了,不爱吃鸡皮, 也不爱青椒跟胡萝卜,不吃姜葱蒜, 不吃内脏。
  以前两个人出去吃饭的时候,徐朝宗总会吃孟听雨不爱吃的。
  一起出去吃面,碗里所有的葱花他都要为她挑出来。
  可是, 那个时候大概也没有想到, 有一天他会看着别的男人为她做这些事, 并且甘之如饴。
  殷明还买了不少易拉罐装的啤酒摆在桌上。本来徐朝宗没打算喝酒, 可看着盛韬跟孟听雨默契的互动,他也心烦意乱, 拿起一瓶啤酒,单手拉开,仰头喝掉了大半瓶, 喉结滚动。
  不只是徐朝宗,殷明跟盛韬也在喝酒,所以大家也没觉得这有多奇怪。
  倒是寿星殷明催促盛韬, 推给他一瓶, “韬哥, 来点儿?”
  盛韬拒绝,“不了,等下我还要送听雨回宿舍。”
  “一瓶而已啦。”殷明继续劝,“得,我知道你未来绝对是妻管严,行啦,学妹,让韬哥来一瓶呗?”
  孟听雨微微一笑,并没有搭腔。
  盛韬摆了摆手,“真不喝。我有正事。你们自己喝,别劝我了。”
  殷明点到即止,贱笑道:“学妹,你说我们韬哥是不是特别好?”
  孟听雨默默在心里说,比你是强千倍百倍的。
  她面上却不显,侧过头看向盛韬,目光柔和专注,嘴角的笑意动人,“嗯,特别好。”
  盛韬是一个很聪明的大男生,悟性了得。
  当然也许他们才认识没多久,都处于对对方还有滤镜的时候,也会下意识地掩饰自己并不是那么好的一面。
  可她还是觉得,谈恋爱时遇到这样的人,是一种运气。
  盛韬抬起手蹭了蹭她不小心沾到的蓝莓酱,“我还需要努力。”
  殷明切了一声,“我今天可是寿星,不带这样刺激我的。”
  徐朝宗又拉开了一瓶啤酒,这次他面无表情地喝,在盛韬闲得无聊去把玩孟听雨的手时,他眼眸幽深,一下没注意,捏扁了手中空了的易拉罐。刺耳的声音传来,盛韬跟殷明都看向了他。
  只有孟听雨眉眼浅淡,好似周遭的一切都跟她无关。
  王远博一边啃着鸡骨头一边在想:他等下该找什么理由先开溜呢?
  殷明也学着徐朝宗那样捏扁了易拉罐,龇牙咧嘴地说:“我的手腕力量还是不行,徐朝宗很轻松地就捏扁,我还得费好大力气。”
  王远博很庆幸殷明的神经粗条,赶忙接话道:“你天天泡网吧,再这样下去身体都要被掏空,还是别熬夜。天天跟夜猫子似的,看,你黑眼圈都跟国宝有得一拼,赶紧让学妹给你推荐那什么……哎,学妹,你们女生涂眼睛的那个叫什么来着?”
  除了孟听雨以外,谁也没察觉到王远博转移话题有多生硬。
  她还是笑了声,在桌子下跟盛韬十指紧扣,“眼霜。”???
  “对对对,就是眼霜。不过涂那玩意儿有用吗,我是说针对这家伙的黑眼圈。”
  “不好说,但这种都是要持之以恒。”
  “听起来就很麻烦啊……”
  殷明被气笑,“我这不叫黑眼圈,我这叫男人的沧桑,懂吗?”
  因为这一出,盛韬的注意力也被转移,没再想刚才徐朝宗的举动。
  又随意聊了几个来回后,孟听雨拿着包起身,对盛韬说道:“我去下洗手间。”
  她的位置靠里面,出来时一定要绕过盛韬,盛韬一边点头,一边顺势伸手放在她的腰上,让她走出去。
  王远博无奈扶额。
  是不是恋爱中的男人都这样迟钝。如果不是热恋期,如果是寻常的日子,恐怕盛韬早就感觉到有那么一股视线恨不得把他的手给剁了。
  孟听雨拉开包厢门出去。